本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并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国资委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质量和效能作出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央企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国资委和发改委提出《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另外,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并公布了2023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
● 中央层面: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谱写国资国企新篇章
7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经验原则、重点任务、重大举措。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精心研究谋划推进各项改革。
会议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原则,重点部署了未来五年的重大改革举措。要深刻把握《决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党中央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以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国资国企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资国企改革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依靠改革不断破除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巩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力量。要突出改革的时代特征和要求,加快健全有利于原始创新的制度安排,更大力度集聚和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不断提高国资央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位阶,以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切实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持续面向市场塑造独特竞争优势,增强战略支撑托底能力,推动企业高水平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要扎实落实好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国资央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迅速兴起学习践行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抓好宣传引导,系统介绍国资央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近日,《〈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出版发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辅导读本》的署名文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表示,要自觉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重大责任,与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实效。他详细阐述了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四个坚持”原则要求和四方面重点任务。
张玉卓表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对于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总目标,坚持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改革重点,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统一。
谈及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张玉卓表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在落实。要自觉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重大责任,与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效衔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实效。
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二是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三是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四是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
● 中央层面:2023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公布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49家企业在考核中被评为A级企业。同时,国务院国资委还公布了2023年度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榜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上榜。
本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研讨国资央企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央企要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增加值、功能价值、经济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品牌价值等;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改革质量和效能。
会议强调,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加快推动央企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高质量的稳增长,持续深化提质增效,紧盯“一利稳定增长,五利持续优化”目标,加强现金流管理,强化精益管控,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做好重要基础产品保供稳价,从严抓好中小企业账款清欠。
科技和产业创新方面,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新兴产业持续突破,纵深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持续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实施“AI+”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建立完善精准、差异化、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考核体系,布局新赛道、培育新动能。
会议强调,央企要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进行细化分类,及时完善工作台账,确保年底前完成70%以上的主体任务。
随着相关部门一揽子行动举措的落地,国资央企加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国资委鼓励央企灵活运用并购重组、上市融资、产业协同、联合攻关等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新增的大部分投资都流向了新领域新赛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
在加大力度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也要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特点。“当前央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考核的针对性还不强,激励的方式还不够精准。”此外,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联合体升级版,在政策、创新、机制、平台、人才、生态等方面重点发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的全面融通。
● 中央层面:国资委: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加快转向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
国新办本月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提升“五个价值”,推动企业进一步履行好功能使命。分别是:提升增加值,提高企业对GDP的总体贡献,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提升功能价值,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地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综合贡献;提升经济增加值,强化“先算再投”的意识和习惯,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加快转向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增长;提升品牌价值,培育更多质量卓越、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央企品牌,擦亮中央企业的金字招牌。
会议指出,国资央企要坚定不移做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深刻认识做好环保低碳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产业转型、污染治理j9九游会平台入口,、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11家市属企业在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闭幕式上共同发布“上海国资国企AI+行动倡议”。上海市属企业将结合业务实际进一步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集成创新和市场化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行动倡议一方面聚焦夯实大模型基础设施,在大规模算力集群、高质量数据语料等方面发挥国资国企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国资国企支撑上海大模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坚力量。
另一方面聚焦大模型垂类及端侧研发应用,在金融、制造、建筑、能源等领域,推进企业加快开放并打造一批可以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系统的行业大模型应用示范场景。
未来,上海国资国企将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强科技、产业与金融的协同,主动向社会开放更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探索可落地的商业模式,推动国有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江西省国资委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大监督”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j9九游会平台入口,、有效性,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先行先试。
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监督模式。2020年,江西省国资委推动监管企业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大监督”体系,探索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的工作机制。
复制推广巩固深化试点成果。截至2023年底,16家监管企业建立了“大监督”制度和机制。2024年,江西省国资委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借鉴相关省市国资委推动监督协同的经验做法,总结监管企业大监督体系运行成效和经验,研究出台《关于构建国资国企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在省国资委系统全面建立“大监督”体系,推动“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
流程化运行工作成效初显。“大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定位,强调发挥党委全面监督作用、出资人监督作用、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统筹监督作用、企业法人治理监督作用、提升企业内部监督质效;探索形成“11435”工作机制,即成立1个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个大监督体系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会商沟通、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成果运用“4种机制”,形成年度任务、履职报告、问题整改“3张事项清单”,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组织人事、审计、财会等“5类外部监督协同”;在纵深推进中打通监督合力不够、监督信息共享不充分、穿透式监督不足的“梗阻”,进一步疏通全过程、全方位、全口径的“大监督”“脉络”,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不断加快,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数量和交易金额不断增加。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指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反映分门别类、灵活运用政策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指引》对现行有效的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征管文件进行了梳理,并按照企业兼并重组的类型,分门别类明确了适用主体、适用情形、政策内容、执行要求及政策依据等内容,还一并附有具体税收政策文件和征管文件汇编,力求为纳税人提供简明易行、获得感强的操作指南。
2024年以来,国资央企已开始加大力度推动国有资本聚焦主责主业,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认为,《指引》的出发点是给并购重组提供政策便利,促进并购重组。并购重组近年的热度总体仍有不足,而国内当前待售的股权资产数量又比较多。因此我国将持续发展投资和融资均衡的资本市场,这就意味着未来政策面需要更多考虑“投资人退出”的问题。在现阶段资本市场活跃度不高的大背景下,并购重组将可以成为很多投资机构退出的主要路径之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意见》要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明确对于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对于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活动,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所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中央企业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四种方式之一进行。
《意见》要求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明确充分利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等数智化手段,广泛开展寻源比价,有效识别供应商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履约能力不足等风险,开展全生命周期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做好动态管理和评价工作。
《意见》要求完善采购执行和评审机制。对于健全采购执行机制,要求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程序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发出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发送采购文件、组织采购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对于完善评审专家机制,要求采购评审应当保密、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意见》要求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除直接采购及其他采购方式中涉密等特殊项目外,企业应当根据行业属性,结合企业实际确定公开采购限额基准线。
《意见》要求提升采购数智化水平,提出深化电子采购系统应用,支持中央企业电子采购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依托电子采购交易网络搭建交易平台,实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线、永久可追溯。鼓励中央企业自建电子商城,并将标准工业品、低值易耗品、通用服务项目等通过企业电子商城采购。
《意见》要求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设计、标准化选型,整合同类型需求,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增强企业议价和协调能力、提高整体效益。
《意见》要求发挥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对于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创新联合体、启航企业等产生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在兼顾企业经济性情况下,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鼓励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
《意见》提出鼓励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中央企业应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不得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